清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县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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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清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斌在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2月27日上午召开的县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并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党组成员向全体干警传达会议精神并对我院疫情期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杨斌同志和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杨斌同志对我院检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工作要两手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检察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好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的关系。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杀,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三远一网、学习强国系统、检察内网、检务通等信息化手段办公办案。二要出台《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审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的涉企犯罪案件;精准把握和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通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本地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要全体干警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一切行动落实到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文字/邹云霜、齐丽)